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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署名权交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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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喜欢这首歌的歌词,作为流行歌曲虽然足够了,但仔细推敲歌词的话,确实有些生拼硬凑之嫌,不过他的旋律线还是非常扎实的,不但好听,而且很有节奏感,让人很容易跟着打拍子,现场气氛会非常好。
所以,当李牧刚唱完前两句的时候,张克轩就已经激动的快跳起来了。
除了牛逼,还是牛逼!
其他三个哥们还要伴奏,所以不敢太放肆,可他们脸上那副吃了蜜一样的幸福表情,也真是溢于言表了。
李牧连续唱了三遍,张克轩就已经学的差不多了,这家伙乐感还是不错的,李牧带唱了几次之后,他便彻底熟悉了曲调与节拍,剩下的就是找到那种吊儿郎当的感觉了。
对玩乐队的这四个人来说,他们感觉李牧这首歌比刚才两首还要好,毕竟是初级入门摇滚青年,不太懂内涵可以原谅,不过陈婉就比他们四个识货多了,她能感觉到,这首《李白》和另外两首民谣风格歌曲的差距其实不小。
当乐队四个人一头劲的排练《李白》时,陈婉悄悄问他为什么会写出风格差距这么大的歌曲,李牧一句话让她无言以对。
“《李白》是我高一的时候写的,那时候年轻气盛,心态浮躁。”
日了狗了。
不是陈婉,而是李牧。
他觉得,自己脸皮已经越来越厚了。
陈婉也很无语,高一的时候年少轻狂、心态浮躁,现在才高三,难道就提前老成了?真是个奇怪的男孩儿……
不对,是奇怪的、神一般的男孩儿……
等乐队四人练习的纯熟了,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五点,张克轩要不是嗓子实在唱不动了,他还愿意继续唱《李白》十遍,噢不,二十遍,他觉得这首歌太吊了,这首歌的歌词大意,其实跟自己一直想写的《妈妈,请快些带我回家》差不多,可是人家高级了不少、隐晦了不少,牛逼,实在牛逼。
乐队四人收了乐器,哥四个凑到拐角一合计,把贝斯手打发出去了,张克轩随后跑到李牧面前,陪着笑说:“牧哥,我去给你把刚才你那两首歌弄出来,光顾着搞《李白》,都给忘了。”
李牧也有些不好意思:“你们哥几个都比我大,还是叫我小牧吧。”
说着,李牧又说:“其他几位怎么称呼?”
一直装逼后来彻底败退的鼓手伸出右手,说:“牧哥,我叫叶天明,叫我天明就行,之前的事情,您别跟我一般见识。”
另一个吉他手也伸出手来:“牧哥,我叫夏季,就是冬季夏季那个夏季。”
李牧挨个握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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